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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局新港海事处隶属大连海事局,现有人员:21人。
职责及业务范围: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际公约、规则,负责辖区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辖区海事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拟定辖区内有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方面的特别规定或协助地方政府拟定区域性有关海事管理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区内通航秩序、通航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参与有关部门关于海域划定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五、监督辖区水域内重大的或跨区域的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以及重大的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水域规划、调整和港区岸线使用。 六、负责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海事签证和结案管理工作。
电话:0411-88998379 传真:0411-8899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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